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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T鑫安 公告编号:2011-035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1-09-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3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2008年6月24日,公司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08年11月5日公司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08年11月6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破产程序;2008年12月10日至11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重整计划》,2008年12月22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同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12个月,自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2月21日止;2009年12月16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1年6月2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简称由"S*ST鑫安"变更为"*ST鑫安"; 2011年6月28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资产交割完毕,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定向增发股份的登记确认工作,登记数量为285,262,343股,增发后公司股份数量为439,717,878股。至此,公司破产重整、股权分置改革及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09]75号《审计报告》,公司在2008年通过债务重整,实现净利润79,726,083.13元;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亚会审字[2010]20号《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通过出售资产的一次性收益,实现净利润17,654,389.31元;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亚会审字[2011]048号《审计报告》,公司在2010年通过政府补贴,实现净利润377,331.05元。 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2011)中勤审字第082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1-6月实现净利润44,302,815.1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695,721.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323,669.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22,466,657.63元。前述审计结果表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主营业务由 "纯碱及其他化工产品生产"变更为"新闻、出版、文化教育产业",公司资产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得到了彻底改善。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已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13.2.10条规定的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201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11年9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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