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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1-03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1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 年9月 8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 年9月7日-2011 年9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9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9月7日 15:00 至2011 年9月8日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4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垚浩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7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5,986,1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8.60%,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5,579,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8.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6人,代表股份406,2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889%。 3、关联股东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30,16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3%,对《为支持国星光电发行公司债西格玛公司修改其原股权质押承诺条款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垚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李侠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品种和期限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503股,弃权25,9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增信方式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1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1.1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赞成125,822,702股,反对137,403股,弃权26,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2、《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5,818,502股,反对73,903股,弃权93,7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3、《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品牌与渠道建设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5,818,502股,反对73,603股,弃权94,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4、《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5,822,902股,反对69,203股,弃权94,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5,822,902股,反对69,203股,弃权94,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6、《关于完善公司各项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5,823,202股,反对69,203股,弃权93,7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7、《为支持国星光电发行公司债西格玛公司修改其原股权质押承诺条款的议案》 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95,655,302股,反对68,501股,弃权94,702股,回避表决30,167,6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李侠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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