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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1—02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出席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莱州风电提供委托贷款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莱州风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该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决定于2011年9月27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1—02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11年9月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9月27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2011年9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莱州风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1000) 传真号码:0538-823202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及传真:0538-8232022 联系人:初军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1-02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莱州风电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委托贷款概述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莱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风电)正实施风电扩建工程建设,急需建设资金。为满足其资金需求,本公司决定通过银行向莱州风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及项目进度分期办理,期限为三年,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莱州风电公司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现行利率承担贷款利息。若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该项委托贷款利率随之调整。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莱州风电提供委托贷款的提案》,该项提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莱州风电公司注册地址: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张奇;注册资本:9,000万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筹建。该公司2010年底总资产为75,066.77万元,净资产9,686.33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6,125.12万元,净利润885.62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4,885.89万元,净资产9,977.79万元, 2011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913.72万元,净利润291.46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系 莱州风电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烟台东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力)持有其20%的股权。 本公司与东源电力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其他 因东源电力公司拟处置所持莱州风电20%股权,不能提供同比例委贷,将由本公司向莱州风电公司提供20,000万元委托贷款。东源电力公司承诺如果该委贷资金到期,莱州风电无力归还,将及时以所持莱州风电20%股权作为质押。 三、拟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莱州风电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贷款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及项目进度分期办理,期限为三年,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现行利率承担贷款利息。若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该项贷款利率随之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委托银行向莱州风电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目的是为了解决莱州风电公司的风电扩建项目资金短缺问题,促进莱州风电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莱州风电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良好,风电扩建项目属受国家政策扶持的新能源行业,且该笔委托贷款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解决了莱州风电公司的风电扩建项目资金短缺问题,促进莱州风电公司又好又快发展,交易内容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收回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该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52,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公司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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