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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 证券代码000776 公告编号:2011-08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4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52,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9,46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9,519,556.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999,946,443.78元。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452,600,000股,使公司注册资本由2,507,045,732股增至2,959,645,732股。

  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因此本次增加注册资本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同业拆借融出资金业务授权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风险控制指标的预警范围内,公司同业拆借融出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月底净资本的80%;风险限额根据资金融出规模和公司可承受的风险损失合理确定,不得超过外部监管法规政策的规定。

  当外部法规出现调整,以孰低原则适时调整资金融出规模及结构,确保相关指标符合外部监管规定的要求。

  当因重大突发情况或重要业务,导致公司的资金融出业务风险控制指标超过《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范围时,需要按照法规规定限期整改并报告董事会。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资金状况等实际情况,按照安全至上和保持适度流动性的前提下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科学决策,灵活配置资金,争取资金收益最大化。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向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发期货增资5亿元,使广发期货的注册资本增至11亿元,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增资广发期货相关的具体事项。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当公司拟设立的广发金管家弘利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依法得以设立时,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该计划,参与的自有资金不超过成立规模的5%且不得超过2亿元,并在存续期内不退出。公司以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总值为限,对符合条件的集合计划份额承担有限补偿责任。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董事会同意:

  1、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具体业务范围以监管部门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子公司拟暂定名为“广发另类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子公司的筹备、报批以及设立等相关事宜;

  2、公司对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决定分批注资的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暂定名)暨与辽宁成大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方集团”)共同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广发信德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51%;广发信德与辽宁成大、一方集团共同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广发信德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亿元。

  中国证监会2011年7月出台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直投指引”),对券商直投基金业务进行了相关规定。为此,根据《直投指引》精神,董事会同意公司中止参与发起设立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发沿海产业(大连)基金。公司将积极发展直接投资基金业务。目前广发信德正积极筹备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4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52,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须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507,045,732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拟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959,645,732股,全部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根据《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四条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设立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应当事先对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投资重要条款进行变更,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鉴于公司拟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第十三条原文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第十三条拟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事宜,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调整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内容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案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八、《关于召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1年9月28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召开。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有关的股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 证券代码000776 公告编号:2011-08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2011年9月28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投票

  6、出席对象:

  (1)凡2011年9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2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四条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证券公司设立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应当事先对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投资重要条款进行变更,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鉴于公司拟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因此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第十三条原文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第十三条拟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

  提请股东大会:

  1、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核准事宜及工商登记变更事宜,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调整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的文字表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本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不通过网络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传真:020—87553600。

  (2)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邮政编码:510075。

  (3)联系人:张明星、王强。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76,股票简称: 广发证券) 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

  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1-08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公司的业务拓展对净资本实力的要求日益增高。为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广发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期货”)进行增资。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向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现金增资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2、广发期货基本情况

  广发期货是我司从事期货经纪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全资专业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广发期货的主营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截至2011年6月30日,广发期货总资产443,121.24万元,净资产72,026.57万元;2011年1-6月,营业收入13,302.94万元,利润总额5,975.06 万元,净利润4,782.27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向广发期货增资,是为了抓住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促进期货业务的国际化,进一步提高广发期货的盈利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此次增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四、备查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1-08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况

  1、本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1年5月颁布了《关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2011年6月1日生效。《规定》明确了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以及证券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投资其他金融产品的监管政策。《规定》采取制定《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的方式,规定了三类证券自营可投资品种:第一类是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第二类是已经和依法可以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部分证券;第三类是依法经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规定》的监管政策,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

  1、拟投资公司名称:广发另类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投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决定分批注资的具体事宜。

  3、经营范围: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具体业务范围以监管部门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4、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主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将为公司开辟战略性发展空间。公司以子公司形式开展另类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既可以与母公司进行风险隔离,又可以灵活机制进行专业化管理,有利于公司形成多品种、多策略、跨市场的买方业务模式。

  2、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该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还需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许可,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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