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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47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日发出,于2011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吴佳林、王奇、蒋利亚、黄阳旭回避表决。 公司决定向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将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利率按照合同签订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按月浮动。详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集中浆料处理中心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本部所在地以自筹资金投资2400万元新建打浆处理中心,建设规模为600t/d。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部分林业收购项目募集资金补充其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募集资金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岳阳林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茂源林业经营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1.43亿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拟使用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且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岳阳林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对岳阳林纸此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1.43亿元暂时补充茂源林业经营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49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当前外部融资环境进一步趋紧,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将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中国诚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吴佳林、王奇、蒋利亚、黄阳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7号楼 法人代表:马正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506,016.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受托管理;兼并收购;投资管理及咨询;物流服务;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及矿产品、焦炭、建材、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车的销售;五金交化、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的销售;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中国诚通的直接关联交易以及委托贷款类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中国诚通委托贷款人民币2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照合同签订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按月浮动。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正武 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法定代表人:罗玉华 借款人: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2、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3、借款期限:三个月。 4、借款利率:浮动利率:按照合同签订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按月浮动。 5、《委托贷款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该项委托贷款是鉴于当前进一步趋紧的外部融资环境,满足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向实际控制人申请委托贷款。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5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茂源林业")使用部分林业收购项目募集资金补充其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2 号文核准,于2010年12月20日-24日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共配售19,095.9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3,160.29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东认购15,935.6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7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47,038.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917.5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3,120.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8日全部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账号为368180100100080432的银行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2-30号《验资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3月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1.4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6月28日将实际使用额为1.40亿元的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1年6月30日予以公告。 公司201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中24,500万元用于对外收购林业资产项目。公司2011年4月20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外购林业资产项目交由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201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对外收购林业资产项目交由茂源林业实施,将用于该项目的24,500万元募集资金向茂源林业增资。 2011年4月22日,公司已将用于对外收购林业资产项目的24,500万元募集资金,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茂源林业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1年8月31日,尚有2.24亿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茂源林业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将要求茂源林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并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用其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归还。 四、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募集资金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承诺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岳阳林纸使用不超过1.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茂源林业经营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1.43亿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拟使用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且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岳阳林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对岳阳林纸此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1.43亿元暂时补充茂源林业经营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48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4人,监事曹文伟因事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承诺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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