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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码:2011-017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8日--2011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8日下午15:00至2011年9月9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化工园区科研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康海军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3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698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98%。 2、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7人,代表股份135540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715%。 3、公司关联股东西北油漆厂委托代理人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审议中西北油漆厂回避表决该议案,回避股份74221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中介机构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收回40亩授权经营土地补偿协议》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0641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27%;反对55043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3%;弃权1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 1580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8048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3797%;反对5504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610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有表决权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袁淑琴 张秀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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