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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1-045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9日在公司一楼阶梯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1年8月25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通知召集,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1,962,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7%。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261,961,80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0股反对,20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261,961,80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0股反对,20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261,961,475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0股反对,532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发行集合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261,961,475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0股反对,532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61,961,475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0股反对,532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61,961,475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0股反对,532股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永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261,961,807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0股反对,20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章丹雯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1-046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1年9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何世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李慈雄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徐泰龙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免去史皆能先生担任的财务负责人职务。

  徐泰龙先生曾于2004年1月至2009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后因个人健康原因辞职。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及经营团队和组织架构的调整,公司拟安排现任财务负责人并具有主管公司销售业务经验的史皆能先生专责分管销售工作,并重新聘任对公司财务状况较为熟悉的徐泰龙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章程》,由于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总经理"修改为"总裁",因此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应地更名为《总裁工作细则》;同时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总裁的相关决策权限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全文刊登于2011年9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泰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2年10月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9年至1996年在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长,1996年起历任浙江南洋纸业有限公司及上海斯米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8年加入本公司,2004年1月至2009年4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因个人健康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其后加入斯米克集团任审计总监。2011年2月至9月任公司监事。2011年8月重新加入本公司。

  徐泰龙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1-047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1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1年9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文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永章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徐泰龙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会议选举刘永章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刘永章简历

  刘永章:男,中国台湾籍,1963年11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台湾大学会计学士,美国依利诺大学香槟校区会计硕士,国际内部审计师。历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法国道达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副总裁(财务),2004年起任台湾华新丽华集团上海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起任美国实用动力集团中国区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1年任台湾乔鼎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2011年7月起任斯米克集团副总裁。2011年9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永章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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