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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核查意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57)。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修订如下:

  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66.17万元。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699.255万元。

  原文: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

  现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危险化学品的制造凭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466.1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466.17万股。

  现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9,699.25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9,699.255万股。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10时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9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9月28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1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彩群 郏曼蓉

  联系电话:0576-84275238 传真:0576-84275238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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