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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43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人民币21,710,044.50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原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1、原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88号文“关于核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月13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68,140,000.00元,于2010年1月1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097,739.91元。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节余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11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原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下的“年产0.9万吨链条及0.6万吨链条索具项目”和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下的“收购股权项目” 现已全部投资完毕,相关项目投资资金已全部支付。 二、新项目投资计划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更好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现尚存有的“年产0.9万吨链条及0.6万吨链条索具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462,592.10元、“收购股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03,087.58元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6,559,644.05,减去手续费支出人民币15,279.23元,总计人民币21,710,044.50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新项目投资计划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人民币21,710,044.50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下的“年产0.9万吨链条及0.6万吨链条索具项目”和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下的“收购股权项目” 现已全部投资完毕。考虑到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更好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作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21,710,044.50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能够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我们认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将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4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 专项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活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自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9日对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间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仔细的自查,并填写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一、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自查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二、保健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巨力索具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整,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规范,在各个重大方面均落实了内部控制规则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整改计划 因公司尚未签署该协议,公司拟将近期就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近期进行整改,并拟于2011年9月30日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整改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白雪飞先生担任,并授权其办理和签署与之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4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整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委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整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1月25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协议中要求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商。 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1年8月23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因公司尚未签署该协议,公司拟将就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近期进行整改,并拟于2011年9月30日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整改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白雪飞先生担任,并授权其办理和签署与之相关事宜,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4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9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4日中午12:00。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11份,收回11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内容详见2011年9月15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活动的议案》;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整,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规范,在各个重大方面均落实了内部控制规则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内容详见2011年9月15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整改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1年9月15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下的“年产0.9万吨链条及0.6万吨链条索具项目”和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下的“收购股权项目” 现已全部投资完毕。考虑到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更好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作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保荐机构认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21,710,044.50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能够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我们认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内容详见2011年9月15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11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4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9月9日以书面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9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21,710,044.50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能够节约公司财务费用,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我们认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内容详见2011年9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9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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