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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1-09-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9版)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④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481015 (八)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各一枚);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7)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2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机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应开通机构网上交易功能,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机构版)服务协议》。 机构投资者成功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后可直接登录本公司机构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网上交易系统在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 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网上交易系统的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5: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及网上交易系统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如果投资者申请时选择延期,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在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申请受理日期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每个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由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②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有关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点增加交易账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5)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6)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四)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委托开户及密码预留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基金业务综合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金额类业务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2)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3)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五)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银行各网点的柜台公告为准。 (六)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481015 (十一)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终止基金发售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1日 客户服务电话:010-5869891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电话:58781234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010-5869891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柳剑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联系电话 021-54041654 传真:021-54033888 公司网址:www.sywg.com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路8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140 负责人:赵大建 投诉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站:www.e5618.com (1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06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热线: 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16)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17楼 法定代表人: 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8)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公司网址:www.ccnew.com 客服电话:967218、400-813-9666 (1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16号琨莎中心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7层、18层、24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客服电话:95513 公司网址:www.lhzq.com (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华融大厦A座五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客服电话:58568118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地盛南街1号国光高科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010-5869891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 话:(010)66575888 传 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王莹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静,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联系人:王珊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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