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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1-04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9月13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祝恩福、周岳陵、祝英华、肖勇军、徐卫忠、独立董事陈步宁、李一鸣、胡益民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魏玺群、张晓辉、乔志钢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11年9月30日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1、审议《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1-044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9月13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魏玺群、张晓辉、乔志钢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主席张晓辉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监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股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1-045

关于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方案概述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转让方”或“公司”)拟以人民币12,500.00万元向北京燕山和成新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受让方”或“北京燕山和成”)转让公司所持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或“北京凯美特”)60%股权(以下称“标的股权”)。

公司于2011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及受让方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北京凯美特60%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798.80万元。上述股权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涉及上述股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的情形。北京凯美特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北京凯美特实际投资总额为15,000.00万人民币,其中转让方向北京凯美特实际共计投入9,00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公司应缴付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1,798.80万元)。

2、北京凯美特基本情况

(1)北京凯美特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东路1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304011318163,法定代表人为张殿明,注册资本为2,998.00万元,实收资本为2,998.00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可燃气(含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不含其它气体)、氢气。

(2)2008年3月10日,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资组建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被确定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随着国内,尤其是京津唐等环渤海地区二氧化碳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北京凯美特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北京凯美特决定提前实施本项目。公司、北京燕化职工技术协会和北京燕山集联化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各自自筹资金(公司出资9,000.00万元人民币,占北京凯美特60%的股权;北京燕化职工技术协会出资3,000.00万元人民币,占北京凯美特20%的股权;北京燕山集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000.00万元人民币,占北京凯美特20%的股权)投入北京凯美特后,由北京凯美特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现该项目合资三方按各自投资比例已合计投入15,000.00万人民币,公司已自筹资金投入北京凯美特9,000万元。

(3)北京凯美特项目经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号为燕发改(核)[2008]7号及燕发改(核)[2010]2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北京市房山区环境保护局房环字[2008]评0109号文批准。

(4)2010年3月3日,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凯美特项目继续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置换前期投入该项目的自有资金。2011年3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5)北京凯美特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①北京燕化职工技术协会

北京燕化职工技术协会是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全部由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石化”)工会出资,主要从事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系统内职工科技活动、开展技术协作、技术攻关、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和新技术推广等业务。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2号,法定代表人:许光。

北京燕化职工技术协会会员单位包括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属的离退休管理中心、炼油厂、化工一厂、树脂应用研究所、聚脂事业部、合成橡胶事业部六家二级单位和部门,并由上述六家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作为代表负责参与管理北京燕化职工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北京燕化职工技术协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北京燕山集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燕山集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燕山集联化工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11日,是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直属的大型集体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科技开发、塑料深加工、化工加工、精细化工、新型燃料、储运劳务、检修包装、消防器材服务等。

2008年4月,经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备案批准,北京燕山集联化工公司进行主辅分离,改制设立为北京燕山集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公司于2008年5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4,369.59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殿明。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北京凯美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号为京都天华审字(2011)第1363号),截止2010年12月31日,北京凯美特总资产15,893.36万元,净资产14,880.33万元,负债总额1,013.03万元;截止2011年7月31日,北京凯美特总资产为15,407.80万元,净资产为14,803.09万元,负债总额为604.71万元。

3、北京燕山和成基本情况

(1)北京燕山和成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304012597651,法定代表人为李光松,注册资本为37,534.704316万元,实收资本为37,534.704316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经营项目:加工石油化工产品、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产品及其附属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仓储;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策划;劳务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化工设备。

(2)北京燕山和成股东情况

①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1,655,526.91元,占北京燕山和成21.75%的股权;

②北京燕化天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1,241,645.18元,占北京燕山和成10.99%的股权;

③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1,241,645.18元,占北京燕山和成10.99%的股权;

④北京金利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出资人民币82,069,408.62元,占北京燕山和成21.86%的股权;

⑤北京燕山集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413,881.73元,占北京燕山和成4.11%的股权;

⑥北京燕化正邦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413,881.73元,占北京燕山和成5.44%的股权;

⑦北京燕山胜利橡胶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413,881.73元,占北京燕山和成4.11%的股权;

⑧北京燕山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413,881.73元,占北京燕山和成4.11%的股权;

⑨北京燕化职工技术协会出资人民币52,069,408.62元,占北京燕山和成13.87%的股权;

⑩北京燕化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413,881.73元,占北京燕山和成2.77%的股权。

(3)北京燕山和成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止2011年7月31日(7月数据未经审计),北京燕山和成总资产为25,401.46万元,净资产为26,266.01万元,负债总额为-864.55万元。

4、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号为京都天华审字(2011)第1346号),截止2011年7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6,963.41万元,净资产为72,994.4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7,073.45万元),负债总额为3,968.9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8.64%。

5、公司不存在为北京凯美特提供贷款担保或委托其理财等情形;截止2011年7月31日,北京凯美特占用公司资金0.00万元;公司为北京凯美特提供财务资助0.00万元。

三、交易项目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拟终止利用募集资金投资20万吨液体二氧化碳项目,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到公司账上后,公司将此款项专户存放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尽快确定新的募投项目予以实施并公告。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北京凯美特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转让方合法拥有且全权自由处置,并依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的目标公司60%的股权及相关权益;该等股权对应的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1,798.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协议项下的转让不包括任何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使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不存在知识产权相关事项。

2、转让对价及其支付方式

2.1 转让对价

经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双方协商确认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伍佰万元(小写:¥12,500.00万元)。

2.2 支付方式

双方确认,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对价分期支付:

(1)协议首期转让对价支付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受让方将第一期转让对价人民币玖仟万元(小写:¥9,000.00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协议约定的交割手续办理完成之日,受让方将剩余的转让对价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小写:¥3,500.00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3 首期转让对价支付的前提条件

当下列条件(除非受让方以书面形式放弃该等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受让方才有义务按照协议支付方式的相关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

(1)协议经双方有效签署并生效;

(2)自协议签署之后,目标公司的业务、经营、资产、债务等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转让方未违反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且转让方在协议项下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持续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定价依据与原则

双方根据标的股权及相关资产的审计结果协商确定。

五、项目转让的原因

根据北京凯美特与中石化燕山公司签署的《原料气供应协议》,北京凯美特项目原料气需要量3.1万Nm3/h,达产后可年产20万吨食品级二氧化碳,3,600万立方米氢气、6,480万立方米解吸气等副产品。根据首都环保政策及中石化战略安排中石化燕山公司将逐步迁移到河北曹妃甸,导致中石化燕山公司供应的原料气供应量无法满足公司的产能设计要求,使项目投资环境及条件发生变化,预计项目实施后与预期收益相差较大、收益期过长,为了避免投资风险,拟将公司所持有北京凯美特的6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六、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股权完成后,公司将获得股权转让款12,500.00万元,公司不再持有北京凯美特6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北京凯美特不再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价为12,500.00万元,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9,00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增加投资收益3,500.00万元。

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到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对方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因上游的工艺参数无法满足公司的产能设计要求,根据首都环保政策及中石化战略安排燕化公司将逐步迁移到河北曹妃甸,导致项目投资环境及条件发生变化,预计项目实施后与预期收益相差较大、收益期过长,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因此,同意公司转让所持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本次转让议案的相关资料准备充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股权转让的议案。

十、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将所持的北京凯美特60%股权对外转让,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本次转让股权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在履行上述程序的前提下,保荐机构对凯美特气按股东大会的决定处理此次北京凯美特股权转让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1-04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9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1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0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9月29日至2011年9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15:00至2011年9月3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1年9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7、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1年9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9月2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549; 证券简称:凯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4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

议案审议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100.00
议案一《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00
议案二《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2.00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15:00至2011年9月3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伟、王虹

联系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电子邮箱:zqb@china-kmt.cn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4003

2、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3日

附件: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2.《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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