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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27 股票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1-31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14日上午9:30分在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区301公司科学城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59,116,5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3%,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贤忠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易贤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民签订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本项议案同意票159,116,5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否决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会议通过我司与中民签订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吴春爽和郑怡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规定,该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股东、董事及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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