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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1-038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1年9月10日上午9:00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福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9月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10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张荣华、林华彬、曾庆禄、林志扬、郑学军、黄炳艺九人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林志扬、郑学军、黄炳艺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别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全面自查,认真填写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公司根据自查后的情况,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管理控制、经营过程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人事和信息披露等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业务的需要。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岗位具有明确的目标、职责、权限,公司的架构设置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下达的指令被有效执行,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地运行,保障控制目标的实现。总体上,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活动能够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运营业务环节的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合法有效,不存在未落实深交所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情形。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正式生效施行。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第八条原文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现修改为:“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修订本。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文昌先生,男,1968年出生,MBA,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起先后在福州、上海等地经销德化瓷器,1996年至2002年先后参与了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和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1999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德化冠福陶瓷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4年10月至2008年10月担任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08年10月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7月至今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林文昌先生2006年当选福建省泉州市人大代表、2008年荣获“福建省劳动模范”,现任德化县政协常委、副主席,德化县陶瓷学院营销客座教授、上海市福建商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林文昌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5,726,442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8.73%,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文昌先生与董事候选人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系兄弟关系。林文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林文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林文洪先生,男,1970年出生,MBA,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至1989年在德化玖兴陶瓷有限公司任职,1989年至1995年先后在福州和上海经销德化日用陶瓷产品,1996年至2002年先后参与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和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作。2002年9月至2008年10月,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至2008年10月任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文洪先生在2009年获福建省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林文洪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4,939,056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8.54%,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文洪先生与董事候选人林文昌先生、林文智先生系兄弟关系。林文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林文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林文智先生,男,1973年出生,MBA,在读EMBA,中共党员,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至2000年曾任德化县华鹏彩瓷厂(后更名为福建省德化华鹏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4月起至今担任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02年9月担任福建省德化冠福陶瓷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起至今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至今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07年10月起至今担任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同年11月起至今任该公司的董事长。林文智先生曾获得“首届泉州市十佳青年科技创业奖”、“泉州市首届青年五四奖章”、“泉州市优秀拔尖人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优秀青年星火带头人”、“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福建省第十二届优秀企业家”、“福建省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中国陶瓷行业杰出企业家”等荣誉,现任德化陶瓷学院客座教授、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日用陶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青年商会副会长、德化县青年企业家(青商会)会长等社会职务。林文智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8,036,118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9.29%,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文智先生与董事候选人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系兄弟关系。林文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林文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张荣华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至2002年历任德化瓷厂主办会计及财务科长、德化必德陶瓷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前身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至今兼任公司党委委员,2008年10月起至今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荣华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荣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林华彬先生,男,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至2002年历任德化华鹏彩瓷厂部门经理、本公司前身福建省德化冠福陶瓷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0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兼任公司党委委员,2008年10月起至今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华彬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华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曾庆禄先生,男,1979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12月至2003年12月在武警云南总队蒙自县中队服役。2004年2月至今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管理中心负责人。曾庆禄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曾庆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志扬先生,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大学兼职教授。兼任福建高速(600033)、泰亚股份(002517)、龙溪股份(600592),三安光电(600703)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1997年9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企业管理系并获博士学位。1986年3月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企业管理系副主任;1996年3月至今,先后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副院长、党委书记。2008年10月起至今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志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郑学军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厦门证券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1995年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2001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助教、讲师,厦门源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郑学军先生现兼任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客座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学军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郑学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黄炳艺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5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并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同年起在厦门大学会计系任助理教授从事会计教学工作,2006年到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访问学习,2007年至2009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员,2009年8月至今厦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研究,目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各一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两项,已在《投资研究》、《经济管理》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二十多篇。黄炳艺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炳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1-03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10月8日上午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8日上午9时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林文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林文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林文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荣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林华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曾庆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林志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郑学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黄炳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涂瑞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周金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周玉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1年9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0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5、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七、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2500

联 系 人:陈昌文 黄华伦

联系电话:(021)69765909;(0595)23551999

联系传真:(0595)27251999;(0595)23517777

八、投票方式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将分开进行。

股东所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股数与6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6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

股东所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3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

股东所持有的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三位监事候选人,但股东投给三位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股数与3的乘积,如有超过的,该股东所投选票无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获得表决权数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此处不填写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林文昌 
林文洪 
林文智 
张荣华 
林华彬 
曾庆禄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此处不填写
林志扬 
郑学军 
黄炳艺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此处不填写
涂瑞稳 
周金旋 
周玉梅 
序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6,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对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之事项,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一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3位监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3位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之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对于上述第三项议案(即《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的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6、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公章)。

7、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家用 编号:2011-040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10日下午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工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福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四人,实到监事四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具体内容如下:由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10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二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涂瑞稳、周金旋、周玉梅三人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赖争艳、王夏月二人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经自查后确认,在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后,不会出现下列情形:(1)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涂瑞稳先生,男,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至1997年先后在德化县铁厂、德化县铁合金厂任职,现任德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8月起至今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涂瑞稳先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涂瑞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周金旋先生,男,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至2000年先后任中共德化县赤水乡铭爱村党支部书记、德化县美湖乡政府纪委副书记,2003年7月起至今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行政部经理,2005年至今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周金旋先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周金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周玉梅女士,女,汉族,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至今在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总经理助理、资金部经理兼公司工会副主席。2011年1月起至今担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周玉梅先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周玉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赖争艳女士,女,汉族,1974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至2003年在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工作,任彩烤车间现场管理。2003年至2010年5月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彩烤车间主任。2010年5月至今任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厂长,兼任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赖争艳女士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赖争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王夏月女士,女,汉族, 1970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至2000年在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质检部工作。2000年至2002年4月任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彩烤车间主任。2002年4月至2004至10月任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04年10月至今在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厂区任厂长。王夏月女士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夏月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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