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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1-03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1-03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表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士钊先生已发出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2011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4)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2011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15:00至2011年9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14日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宾馆综合楼会议室(城中北路79号,021-59850688)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9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3)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4)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6)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 (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8)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及激励对象行权程序 (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0)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1)会计处理及业绩影响 2、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议案三:《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16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5)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以上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 联系电话:021-69210096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投票代码362324; (3) 输入对应委托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表3: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15:00—2011年9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李士钊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林义擎 张华 联系电话:021-69210665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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