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1-01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无新增提案 ■本次大会无修改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15日10: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0046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5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0468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0468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0468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房立棠、郭芳晋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5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