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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3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15日上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黄启均先生因工作出差在外,已委托董事黄文枝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任磊先生因工作出差在外,已委托独立董事陈共荣先生代为表决)。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委托生产业务,2011年度意向合同交易金额总计27,000.00万元(此议案不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有关公司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详见 2011 年9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公司产品,2011年度意向合同交易金额总计23,000.00万元(此议案不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有关公司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详见 2011 年9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二)》。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赠品业务,2011年度意向合同交易金额总计600.00万元(关联董事黄文枝、黄启均、关锡源、邓新华、李家康等五名董事回避表决)。

有关公司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详见 2011 年9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三)》。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管理层和经营层激励预案》。在管理层激励方案中,公司以2011年经营目标为考核基数,当2011年公司经营指标实际完成值达成考核基数的50%(不含)以下时,高管基本年薪下降20%;当2011年公司经营指标达成考核基数的50%(含)-100%(不含)之间时,高管只领取基本年薪;当2011年公司经营指标达成考核基数的100%(含)以上时,高管可领取2011年度公司净利润的5%作为奖金包进行奖励,奖金包的具体分配比例为:总裁享有奖金包的20%、4 名副总裁合计享有奖金包的48%(每名副总裁均享有奖金包的12%)、剩余的奖金包部分(奖金包的32%)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奖励给业绩卓越的公司相关人员。在经营层激励方案中,2011年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时,对员工实施正激励,计发奖金;当公司经营目标达成率低时,对员工实施负激励,按责任大小下浮效益工资,由于各部门的业务性质不同,因而奖励方式存有差异,其中激励奖金分为提成奖励和预算控制奖励。

5、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制度》,该制度就高管的薪酬管理和绩效管理进行了详细阐述,对高管薪酬的考核周期、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及结果应用、申诉机制等作出了相应规定,有利于激励高管为公司长期发展献力献策。

6、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华帝商标的议案》,董事会将“华帝”品牌授权给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 中山市华帝集成厨房有限公司、 中山市达伦工贸有限公司、中山市能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使用,商标授权使用费按照被授权单位商品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2%计,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若上述被授权单位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要求增加授权品类,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照上述商标授权使用费征收标准和授权期限全权处理增加商标使用授权的申请,签署商标使用授权书。

7、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公司依据自查结果,发现公司《审计督察管理办法》尚存在部分条款责任落实不到位,董事会责成审计委员会主任监督限期整改。审计督察管理办法修订内容详见 2011 年9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督察管理办法修订案》

8、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经董事会提议,决定于2011年10月12日上午9:30在中山大信皇冠假日酒店(中山小榄镇升平中路18号)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2011年9月16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4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15日15:0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候选人李伟雄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监事候选人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补监事的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本次增补监事不会导致公司最近2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会导致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资料详见附件1。

2、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委托生产业务,2011年度意向合同交易金额总计27,0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且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公司产品,2011年度意向合同交易金额总计23,000.0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且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赠品业务,2011年度意向合同交易金额总计600.0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且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履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管理层和经营层激励预案》。监事会认为该激励方案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业绩。

6、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该制度对高管薪酬的考核周期、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及结果应用、申诉机制等作出了相应规定,有利于激励高管为公司长期发展献力献策。

二、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9月16日

附件1: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监事候选人

李伟雄先生:中国国籍,男,广东江门人,1973年1月出生,中专学历。历任广东江门金羚电器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销售经理,顺德美的家庭电器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销售经理,广东科龙小家电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伟雄先生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5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依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得厨卫”)的交易形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与百得厨卫签订2011年委托生产协议,全年交易预计金额为27,000.00万元,2010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4,708.01万元。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全体董事表决情况为:一致表决通过。

2、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不适用)。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委托生产(OEM)27,000.00万元24,708.01万元25.52

(三)2011年1-8月公司与百得厨卫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9,138,105.44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潘垣枝

2)注册资本:8000万元

3)股东构成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与华帝股份关系
中山华创投资有限公司8000100%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中山市横栏镇富庆一路2号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燃气具、灶具、热水器、吸油烟机、消毒柜、烤箱灶、电热水器等厨卫产品、五金塑料电器、五金制品;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厨卫产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设计、推广及技术咨询服务;商品流通信息咨询服务。

7)最近一期(2011年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详见附件):

项 目金 额(人民币元)备 注
资产负债情况:  
总资产419,807,484.47 
净资产202,835,197.05 
负债216,972,287.42 
利润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360,749,502.58 
净利润25,052,973.14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百得厨卫为中山华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投资”)独资控股企业,华创投资共有五名股东,分别为潘叶江(32.5%)、潘垣枝(22.5%)、潘锦枝(22.5%)、潘浩标(12.5%)、何伯荣(10%)。

2)潘权枝先生与潘叶江先生是父子关系;与潘垣枝先生、潘锦枝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潘浩标先生、何伯荣先生无关联关系。

3)潘权枝先生为华帝股份控股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实业”)的股东,持有九洲实业7%的股份,折合间接持有公司1.77%的股份;潘权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96,545股,持股比例为2.91%,潘权枝先生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8%。潘权枝先生不在九洲实业、华帝股份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是百得厨卫及华创投资的股东。

4)百得厨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1)百得厨卫具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其拥有完备的燃气灶、吸油烟机、热水器、消毒柜的生产制造体系,配备16条自动装配生产线和350平方米的完备的检验测试中心,已通过ISO9001:2000等一系列质量管理认证,工业园整体具有800万台厨卫电器生产能力,形成了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科技化生产规模,可以在产能和品质上保证公司对产品的需求。

2)百得厨卫信誉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经查询,百得厨卫最近一期的净资产为20,283.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68%,因债务纠纷导致违约的可能性较小。

4、近三年公司与关联人百得厨卫(含其前身中山市百得燃气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得燃气”)、中山市优加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加电器”))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11年1-8月2010年度2009年度
金额占同期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占同期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占同期交易金额的比例(%)
百得厨卫采购商品、原材料17,913.8119.384,382.114.53
百得燃气采购商品、原材料3,274.003.385,405.545.65
优加电器采购商品、原材料17,051.8917.6116,920.4717.69

三、本次关联交易(2011年)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总额

2011年度公司对百得厨卫的预计采购金额为27,00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按市场定价原则

(三)2011年公司对关联方的采购政策

公司与百得厨卫就质量与验收标准、模具制作、订单、价格调整、交货、货物的验收、“产品身份证”及“产品出厂编码”使用约定、质量保证金、结算、产销通报、生产监管、售后服务、知识产权、违约责任及处理等条款达成协议。采购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订单

公司指定百得厨卫定牌生产产品的物料编码、产品规格。公司在每月月底通过传真形式向百得厨卫下达下个月的《月份外协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向百得厨卫下达《优先生产通知单》、《采购订单》。经百得厨卫确认后,其按照《月份外协计划》、《优先生产通知单》、《采购订单》供货,若百得厨卫不能按照《月份外协计划》、《优先生产通知单》、《采购订单》供货,公司有权要求百得厨卫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若百得厨卫未按《月份外协计划》生产的,造成库存成品或半成品,公司不负责处理,如带有公司标识的,公司有权没收该标识或者百得厨卫自行销毁该标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百得厨卫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2、关于价格调整

百得厨卫如需调整供货产品的价格,须将调价申请报告提交公司,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公司办理调价手续。

公司如需调整百得厨卫供货价格,由公司与百得厨卫进行协商,并由百得厨卫根据协商结果重新向公司办理调价手续,如协商不成,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工程投标或团购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百得厨卫应该在价格上和时间上全力支持公司。

3、关于交货和货物验货

百得厨卫必须根据公司外协计划的要求,每次交货按公司下达的交货数量及规定的交货时间准时交货,并承担货物运输期间产生的运杂费及风险,如未按时交货,公司有权拒收,由此导致的逾期交货责任及损失由百得厨卫承担。

百得厨卫负责对定牌产品编写详细的产品服务技术手册(含产品原理、说明书、技术特点、参数、产品分解图、故障维修程序等),并随同产品一起提交给公司。

定牌生产产品可以在公司或者百得厨卫验收,由公司派品质人员根据相应的检测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公司按相应程序发放《入库通知书》,作为货物验收合格的凭证。公司对百得厨卫提供的货物验收合格后,若用户在使用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索赔的,百得厨卫不得以“交货时已通过公司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承担由此导致的产品质量责任,应以国家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为准。

4、关于质量保证金

百得厨卫应向公司就定牌生产产品提供质量保证金50万元,质量保证金最后返还的时间为:双方终止合作关系的第25个月无息返还(无质量事故)。

若百得厨卫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应书面通知百得厨卫,百得厨卫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不回复或不处理的,公司有权先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等费用,公司有权在百得厨卫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从百得厨卫货款中扣除。

公司在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百得厨卫,百得厨卫应当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公司有权在百得厨卫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至补足质量保证金。

5、关于知识产权

百得厨卫应按商业惯例保守商业秘密、相关协议文件、单据及合作信息,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合同终止后留存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及其复制品等,否则视为违约,百得厨卫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且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华帝股份采购核价程序,依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核定。

(五)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百得厨卫在每月月底向公司提供当月应付总额的增值税发票,公司在收到百得厨卫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在次月20日前开具三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不负责贴息。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于近期与百得厨卫签署定牌生产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即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基于企业发展方向及对企业生产成本控制的考虑,公司专注于生产中高端灶具和烟机,而将中低端的灶具和烟机外发给外协厂加工制造,百得厨卫具有符合华帝股份产品品质要求的资质和生产能力,能够对公司的产品线形成有利的补充。

百得厨卫(含百得燃气和优加电器)近三年为公司提供灶具、烟机等产品,是公司稳定的供应商,预计未来3年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并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相应的采购金额将随着增长。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百得厨卫具有丰富的厨卫产品制造经验,拥有二十多年的燃气具制造历史,产品质量可靠,先后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长城电工安全认证、3C认证和欧盟CE认证、ISO9001:2000认证、CGC即蓝火苗认证,百得厨卫产能较为强大,能够及时配合公司的销售计划供货。

百得厨卫作为公司稳定的供应商之一,与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百得厨卫能够为公司产品输出提供强大的支持,并服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存在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和定价不公允的情形。若公司寻求替代供应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磨合,并要使之适应公司的制造管理体系、销售体系和品质要求,寻求替代厂商的代价较大不利于公司利益,因此公司对百得厨卫的委托生产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按市场原则确定。公司依照核价政策,对原材料价格浮动进行实时调整,有利于公司控制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2011年1-8月百得厨卫供货金额合计17,913.81万元(含税),预计全年供货金额为27,000.00万元(含税),若上述全年预计的采购货物在本年度全部售出,按照公司平均毛利率33%计算,能够在本年度增加公司毛利11,366.25万元,全年因采购上述货物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7,000.00万元。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3年,百得厨卫(含百得燃气和优加电器)为公司灶具、烟机主要的供应商,能够对公司产品线的丰富及产品输出提供支持。目前公司对百得厨卫的产品供应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百得厨卫的供应商资格评定符合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要求,其产品供应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并且百得厨卫能够依据公司《质量保证协议》和《OEM产品质量违约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与百得厨卫协商的采购政策、百得厨卫提供的报价单和成本表、公司的核价确认单进行了审核,据此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说明》,说明如下:

本次公司预计的2011年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委托加工生产业务,能够对公司产品线形成有益的补充,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我们对公司与百得厨卫的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百得厨卫实际控制人中的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潘锦枝先生与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68%股份的股东潘权枝先生为直系亲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百得厨卫的委托生产业务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对此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与百得厨卫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并比较了近两年来公司灶具、烟机供应商的交易情况,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

(3)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其他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与百得厨卫的关联交易能够为公司产品线提供补充,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说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名称。(不适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1)《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一能”)实际控制人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的交易形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与重庆一能签订2011年经销合同,全年交易预计金额为23,000.00万元,2010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6,324.79万元。依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提请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全体董事表决情况为:一致表决通过。

2、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不适用)。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23,000.00万元16,324.79万元10.3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 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一能”)

①法定代表人:张国茜

②注册资本:500万元

③股东构成及股东与刘伟先生的关系: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与刘伟先生关系
张国茜40080%配偶
李煜森7014%
文仁容306%

④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⑤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12号华信大厦6-8#

⑥经营范围:销售厨房用具及配件、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建筑材料、五金、汽车零部件、装饰材料、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⑦最近一期(2010年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详见附件):

项 目金 额(人民币元)备 注
资产负债情况:  
总资产29,954,608.70 
净资产9,740,483.41 
负债20,214,125.29 
利润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182,775,508.18 
净利润2,763,961.15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伟先生系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重庆一能的实际控制人,且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重庆一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重庆一能资产负债率为67.48%,流动比率为1.47,速动比率为0.89,上述两项指标表明该公司负债水平偏高,偿债能力尚可。重庆一能连续三年(2008年-2010年)成为公司最大经销商,能够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截至2010年12月31日,重庆一能欠公司款项余额1,389,626.08元(不包含应收票据6,517,871.90元)。

4、近三年公司与关联人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11年1-8月2010年度2009年度
金额占同期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占同期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占同期交易金额的比例(%)
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36,053,578.799.96163,247,859.7910.36109,511,321.028.07
重庆适时燃具公司销售商品4,672,257.260.29

三、本次关联交易(2011年)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总额。

2011年7月,公司与关联人重庆一能达成了关于签署《2011年度经销合同》及《2011年经销商合同补充协议》的意向,协议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78%,依法应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3、2011年公司对关联方的营销政策(以下甲方为中山华帝燃具股份公司,乙方为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

①2011年度甲方给予乙方周转货物总金额700万元,乙方保证周转货物全部用于其当年负责经营区域的甲方产品经营。销售年度结束后,乙方需无条件向甲方一次性结清所有周转货物,下一年度1月10日前甲方再给予乙方700万元周转货物。

②销售合同政策打包:

A、乙方2011年实行销售合同政策打包,常规渠道产品保倒扣综合毛利率19%,不再报销广告费、KA费及销售中的各项政策费用;但荣誉奖励类评选活动仍可参与(包括五星级经销商评定、星级导购员奖励等)。

B、乙方代甲方处理品及甲方为拓展市场销售特别指定的产品不受倒扣综合毛利19%的限制,但需经甲方总裁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此部分计入任务不计毛利考核范围;

C、甲方统一签订的全国性房地产合同、天然气公司合同,若涉及到乙方经销区域,此部分计入任务不计毛利考核范围。

D、甲方统一开展的市场类全国促销活动乙方均按甲方要求执行,但不再给予相关产品降价政策;甲方在重大节假日开展的全国性媒体宣传,乙方必须按甲方标准予以配合。甲方按全国配比政策配比给乙方,乙方按甲方配比规定执行。执行完毕后,乙方按标准流程核销甲方配比部分金额。

E、合作期间,每季度按甲方系统公布的标准成本核算一次甲方综合毛利:若甲方综合毛利低于19%,则由乙方补足(若因甲方成本连续两个月计算错误,导致起毛利不足,则乙方不予补足);若高于19%,则将超出19%部分返还给乙方。

F、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因市场变化,导致出现超出本协议内容的政策需要,则须报经甲方董事长审批。

G、乙方业绩公布及排名时按倒扣综合毛利率30%重新核算业绩。

③乙方完成总合同任务的前提下:

A、厨具品类完成合同任务,超出部分给予1%返利。

B、热水器品类完成合同任务,按超出部分给予1%返利;若热水器品类全年完成率达到115%以上(含115%),则另外追加热水器全年提货额的0.5%作为奖励,若热水器品类全年完成率达到154%以上(含154%),则除以上返利以外额外一次性给予70万元作出广告费支持,凭广告发票核销。

④甲方给予乙方实际销售额的1%作为销售合同、政策打包后的税务损失补贴。

⑤甲方于乙方每次提货时按提货金额收取2%的市场保证金,甲方开具市场保证金收据。甲方收取的市场保证金一个季度返还一次,每季度的次月10日前双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开具收据给甲方,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转货款至乙方帐上。

⑥A、甲方对全国免费发放的物资及宣传物品按乙方任务实际占全国比例分配,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购买。

B、乙方可同等享受甲方开展的全国政策内市场终端改造工程及专卖店装修项目政策。

C、乙方的成都体验店补贴按原政策执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⑦售后:

A、售后服务相关奖励只获荣誉评选,不发奖金。

B、因乙方连续多年被评为华帝售后服务标兵单位、曾被中国质量万里行评为优秀服务单位,为继续支持乙方对华帝品牌售后服务的投资,甲方延续以往政策,继续给予乙方售后服务品牌建设费30万。

C、乙方的售后维修费按甲方全国标准执行,按正常流程结算,灶具正常享受提货金额1%的维修费,其中聚能灶产品追加0.5%延保维修费。

D、因乙方属于政策全年打包,但由于甲方的sap系统安装信息费收取模块中无法将单一经销商剔除不收取,因此从2011年1月1日起甲方向乙方收取安装信息费,甲方一个月返还一次且于次月返还到乙方帐上。

4、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按照公司平均利润贡献率指标为导向,制定销售价格和返利政策。

5、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除基本授信按照公司《经销商授信管理制度》执行外,其余交易均采用款到发货原则进行,货款结算方式为现款或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6、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拟于近期与重庆一能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期限为1年,即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国内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相关授权,刘伟先生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在总裁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其又是重庆一能的实际控制人,故重庆一能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鉴于重庆一能(包含重庆适时)代理销售华帝品牌产品已有10余年市场运作经验,熟悉川渝地区的厨卫产品销售情况,目前重庆一能为公司在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且川渝地区市场规模一直稳中有升,重庆一能与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代理合作关系,便于公司扩展西南地区的市场份额,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是必要的,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重庆一能为公司川渝地区一级经销商,销售规模覆盖整个川渝地区,属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重点销售区域,目前尚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替代。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以公司经销商平均利润贡献率为指标确定。依照公司财务中心的测算, 2009年重庆适时、重庆一能提货总额合计12,128.16万元,2010年重庆一能提货总额为19,454.26万元。2011年公司与重庆一能提货额预计为23,000.00万元,根据双方合同条款中的营销政策测算,净利润贡献率与2010年水平(净利润贡献率为12.85%)相当,因此重庆一能对公司2011年销售利润贡献额能够保持稳定,且公司严格按照《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进行授信管理,确保对重庆一能的应收款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资产损失。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近三年,重庆一能(包含重庆适时)年度销售额一直居于公司经销商销售规模首位。业务上,公司对包括重庆一能在内的主要经销商客观上已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赖关系。目前,刘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开展渠道管理、市场推广、价格控制、业务拓展、太阳能业务、销售费用控制、客户关系管理、售后服务以及分销物流等工作,能对公司的营销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对涉及重庆一能的所有营销政策、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等应予以回避表决,凡涉及与重庆一能之间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变动、返利及各种奖励政策、资金授信等)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与重庆一能达成签署意向的《2011年度经销合同》及《2011年经销商合同补充协议》进行审阅,并对2011年1-8月公司与重庆一能的交易情况、公司对重庆一能的营销政策以及对重庆一能提交的2010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进行了核查,在此基础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2011年度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事项给予认可。据此独立董事对公司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作出如下事前认可说明:

本次公司预计的2011年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产品购销业务,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满足公司利益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我们对公司与重庆一能的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刘伟先生系公司分管营销系统的副总裁,且为公司川渝地区经销商重庆一能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与重庆一能的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对此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与重庆一能之间的交易事项,比较了近两年来公司前五位经销商与本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与重庆一能关联交易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

(3)重庆一能是川渝地区的一级经销商,也是公司目前最大的经销商,为了巩固公司在川渝地区的市场份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4)公司与重庆一能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其他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说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名称。(不适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1)《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取暖电器”)同受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实业”)控制,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之间的交易形成日常关联交易,依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提请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全体董事表决情况为:四票表决通过(五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

本议案实施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关联董事黄文枝、黄启均、关锡源、邓新华、李家康等五名由九洲实业派出的董事成为此项议案关联董事。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赠品600.00万元230.05万元0.2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 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取暖电器”)

①法定代表人:李家康

②注册资本:200万元

③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与华帝股份关系
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18090%华帝股份控股股东
中山市本华商贸有限公司2010%

④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⑤住所:中山市小榄镇南堤路68号之一

⑥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照明灯具、浴室取暖器、小家电产品及配件;销售;五金制品、日用百货。

⑦最近一期(2011年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详见附件):

项 目金 额(人民币元)备 注
资产负债情况:  
总资产45,093,693.37 
净资产1,179,820.60 
负债44,323,357.48 
利润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9,884,593.05 
净利润149,216.71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九洲实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5.28%的股权),同时也是取暖电器的控股股东(持有取暖电器90%的股权),因此公司和取暖电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取暖电器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11年6月30日,取暖电器资产负债率为98.42%,流动比率为1.01,速动比率为0.85,上述指标表明该公司负债水平较高,短期偿债能力尚可。取暖电器主要负责为公司供应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符合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OEM质量违约规定》等供应商管理制度的要求,经考核其历年供应业绩,取暖电器能够保质保量供应产品,具有满足公司全年浴霸产品需求的供应能力。

4、近三年公司与关联人取暖电器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11年1-8月2010年度2009年度
金额占同期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占同期交易金额比例(%)金额占同期交易金额的比例(%)
取暖电器燃具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2,534,560.000.27%2,300,500.000.20%2,079,600.000.22%

三、本次关联交易(2011年)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总额。

2011年度公司对取暖电器的预计采购金额为60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85%。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三)2011年公司对关联方的采购政策:

公司与取暖电器就质量与验收标准、模具制作、订单、价格调整、交货、货物的验收、“产品身份证”及“产品出厂编码”使用约定、质量保证金、结算、产销通报、生产监管、售后服务、知识产权、违约责任及处理等条款达成协议。采购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订单

公司指定取暖电器定牌生产产品的物料编码、产品规格。公司通过过传真形式向取暖电器下达下个月的《采购订单》,明确乙方送货的物料编码、产品规格名称、单价、数量、交货日期等具体情况。取暖电器要严格按此《采购订单》的各项要求送货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若取暖电器未按《采购订单》生产的,造成库存成品或半成品,公司不负责处理,如带有公司标识的,公司有权没收该标识或者取暖电器自行销毁该标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取暖电器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2、关于价格调整

取暖电器如需调整供货产品的价格,须将调价申请报告提交公司,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公司办理调价手续。

公司如需调整取暖电器供货价格,由公司与取暖电器进行协商,并由取暖电器根据协商结果重新向公司办理调价手续,如协商不成,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工程投标或团购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取暖电器应该在价格上和时间上全力支持公司。

3、关于交货和货物验货

取暖电器产品的交货地点为公司成品仓库,货物运输期间产生的运杂费及风险由取暖电器承担。

取暖电器每次交货按公司下达《采购订单》规定交货时间准时交货,并承担货物运输期间产生的运杂费及风险,如未按时交货,公司有权拒收,由此导致的逾期交货责任及损失由取暖电器承担。

取暖电器负责对定牌产品编写详细的产品服务技术手册(含产品原理、说明书、技术特点、参数、产品分解图、故障维修程序等),并随同产品一起提交给公司。

4、关于质量保证金

取暖电器应向公司就定牌生产产品提供质量保证金1万元,质量保证金最后返还的时间为:双方终止合作关系的第25个月无息返还(无质量事故)。

若取暖电器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应书面通知取暖电器,取暖电器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不回复或不处理的,公司有权先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等费用,公司有权在取暖电器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从取暖电器货款中扣除。

公司在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取暖电器,取暖电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否则,公司有权在取暖电器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至补足质量保证金。

5、关于知识产权

取暖电器应按商业惯例保守商业秘密、相关协议文件、单据及合作信息,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合同终止后留存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及其复制品等,否则视为违约,取暖电器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且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华帝股份采购核价程序,依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核定。

(五)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公司与取暖电器对《采购订单》、《产品对账单》确认无误后,取暖电器须在当月月底向公司提供当月应付货款总额的增值税发票,公司在收到取暖电器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在次月20日前开具三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不负责贴息。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于近期与取暖电器签署《定牌生产合同》,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期限为1年,即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专注于灶具、烟机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了提高公司产品对厨卫市场的渗透,公司采取以浴霸、集成吊顶作为公司赠品的方式进行推广,而取暖电器一直从事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能够为公司烟机、灶具提供辅助销售赠品,给公司开拓厨卫市场提供补充,已经成为公司稳定的供应商,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

鉴于取暖电器已经连续多年稳定为公司提供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且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为实现公司向厨卫市场扩张的目标,预计未来3年此类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2、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取暖电器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在产品品质和产品品类上均能满足公司的需求,且取暖电器的报价已按照公司核价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核,经考核其历年供应业绩,取暖电器不输于同类供应商,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的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而必要发生的。

3、交易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保证公平原则,公司对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定价经公司核价制度和流程审核后确定。2011年1-8月取暖电器供货金额合计253.46万元(含税),取暖电器预计全年供货金额为600.00万元(含税),公司采购的浴霸产品均用于重大节日促销的赠品,经查询往年经销数据,赠品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因此此类关联交易能够促进销售收入增长,提升公司业绩。

4、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取暖电器为公司提供浴霸、集成吊顶等产品,近两年供货金额均在200-300万元之间,公司与取暖电器的交易按照市场交易原则进行,不存在公司依赖取暖电器的情形。取暖电器的供应商资格评定符合公司《供应商考核制度》要求,其产品供应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并且取暖电器能够依据公司《质量保证协议》和《OEM产品质量违约规定》及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在重大方面能够保证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取暖电器协商的采购政策、公司与取暖电器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据此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说明》,说明如下:

本次公司预计的2011年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采购赠品业务,能够为公司开拓厨卫市场提供补充,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我们对公司与取暖电器的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与取暖电器同受九洲实业控制,双方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对此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与取暖电器间的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

(3)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其他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与取暖电器的关联交易交易能够为公司产品线提供补充,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说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名称。(不适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1)《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8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9月15日召开,决定于2011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1年10月12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0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大信皇冠假日酒店(中山小榄镇升平中路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11 年9 月16 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中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刚

电 话:0760-22139888转8611或8613

传 真:0760-22264283或2225011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1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指示
同意弃权反对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山市百得厨卫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名称持股数同意表决权股数反对表决权股数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附件2:

参会回执

致: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上午9:30举行的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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