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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 2011-09-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科技”、“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及公司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益关寿、深圳市信瑞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浩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百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萍、王李懿,监事邹盛和及核心技术人员刘文魁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丹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73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8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3,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89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丹邦科技”,股票代码“00261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0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9月20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9月20日 3、股票简称:丹邦科技 4、股票代码:002618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萍及公司股东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益关寿、深圳市信瑞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浩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百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萍、王李懿,监事邹盛和及核心技术人员刘文魁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3,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Danbond Technology Co.,Ltd. 2、注册资本:16,000万元(本次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刘萍 4、设立日期:2001年11月20日 5、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 6、邮政编码:518052 7、董事会秘书:吴荔 8、电话号码:0755-26981518 传真号码:0755-25981718 9、发行人电子信箱:szdbond@danbang.com 10、公司网址:http://www.danbang.com/ 11、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柔性覆合铜板、液晶聚合导体材料、高频柔性电路、柔性电路封装基板、高精密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提供自产产品技术咨询服务。 12、主营业务:FPC、COF柔性封装基板及COF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3、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情况简介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丹邦投资集团。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实际控制人未曾发生变化。 丹邦投资集团前身为丹侬发展,成立于2001年6月21日。2007年9月14日,丹侬发展更名为深圳市丹邦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6月26日,深圳市丹邦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丹邦投资集团持有注册号为44030110286465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刘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9,000万元,刘萍出资比例为100%,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微电子聚合物材料、OLED封装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3号综合实验楼11栋二楼B。 丹邦投资集团对外投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 除投资本公司外,丹邦投资集团还持有第比尔国际99%的股权,并分别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典邦科技99.255%的股权、广东东邦99.75%的股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广东东邦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性业务,主要从事厂房及有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典邦科技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代工业务;第比尔国际的主要资产是持有典邦科技及广东东邦的股权。三家公司均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丹邦投资集团的总资产为18,056.86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2,251.81万元),净资产合计14,911.73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8.95万元(以上为母公司数据,已经深圳德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1年6月30日,丹邦投资集团的总资产为16,821.68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2,651.81万元),净资产合计14,908.51万元,2011年1-6月净利润-3.23万元(以上为母公司数据,已经深圳德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刘萍,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232719651022****,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国企大厦永裕楼。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除控制本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刘萍还控制第比尔国际、典邦科技及广东东邦3家公司,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第比尔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第比尔国际成立于2004年9月24日,注册资本为港币102,000元,等额分成普通股102,000股,注册地为香港九龙红磡马头围道39号红磡商业中心A座508室。实际控制人刘萍通过丹邦投资集团间接持有其99%的股份,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第比尔国际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港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第比尔国际的总资产为4,371.53万港元,净资产为32.02万港元,2010年度净利润为-8.08万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1年6月30日,第比尔国际的总资产为5,993.15万港元,净资产为30.46万港元,2011年1-6月净利润为-1.56万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典邦科技有限公司 典邦科技前身为深圳典邦微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9日,系经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深外资南复[2007]0612号批复同意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07年12月27日,典邦科技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粤深南合资证字[2007]50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目前持有注册号为4403015011254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刘萍,投资总额20,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经营期限10年。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五楼西北、六楼西北之二,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经营TFT-LCD平板显示屏、OLED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及提供自产产品技术咨询业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典邦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典邦科技的总资产为10,089.35万元,净资产合计5,454.50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112.10万元(以上数据经深圳德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典邦科技的总资产为10,172.62万元,净资产合计4,976.61万元,2010年1-6月净利润-477.88万元(以上数据经深圳德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广东东邦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东邦成立于2009年1月13日,系经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东外经贸松[2008]10号批复同意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09年1月6日,广东东邦取得商外资粤东合资证字[2009]00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目前持有注册号为44190040010296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刘萍,投资总额为20,000万元,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5,708.02万元,经营期限50年。公司住所为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C区,经营范围为TFT-LCD、PDP、OLED、FED(含S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生产经营TFT-LCD偏光片、防反射光膜、相位差光学膜等平板显示材料与光学器件)。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广东东邦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广东东邦尚未开展生产与销售活动,成立后主要从事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东东邦的总资产为14,278.52万元,净资产合计4,001.35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为0.00万元(以上数据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截至2011年6月30日,广东东邦的总资产为7,820.78万元,净资产为5,709.37万元,2011年1-6月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63,955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3,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1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6.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5.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共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8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48,000万股,有效申购的中签率为1.666667%%,认购倍数为60倍,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为71家。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3,20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0.4009483933%,超额认购倍数为249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及网下配售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52,00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2,410.7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0.60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49,589.2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9月1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3-55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02元(按2011年6月30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人每股收益:0.28元/股(以公司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8月3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0620 保荐代表人: 甘燕鲲、崔威 项目协办人: 卢绍锋 项目联系人: 曾军灵、卢绍锋、彭超、张云祥、陈驹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国信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丹邦科技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丹邦科技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丹邦科技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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