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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股票代码:000778 公告编号:2011-38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1-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为保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简称"铸管新疆")建设进度及投产后流动资金需求,经本公司2011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近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向铸管新疆分别提供了两笔各2亿元的委托贷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巴州和静县东归大道 4、法定代表人:程爱民 5、注册资本:捌亿元人民币 6、营业执照注册号:652827030000620 7、成立日期:2010年9月6日 8、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销售;焦炭、焦油、离心球墨铸铁管、新兴复合管材、建材的销售等。 9、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7%,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疆金特")持股比例为33%;新疆金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0年末,铸管新疆的总资产为6,279.47万元,总负债为1,279.47万元,净资产为5,0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38%;2010年,铸管新疆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1年6月30日,铸管新疆总资产为120,146.68万元,总负债70,146.68万元,净资产为50,0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38%。2011年上半年,铸管新疆主要进行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 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 3、委托贷款金额 累计金额4亿元。 4、委托贷款期限 期限为36个月。 5、委托贷款利率 为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12个月;从实际提款日起每12个月重新定价一次。(1)每笔提款的首期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的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按重新定价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6、委托贷款的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已经公司2011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意见 铸管新疆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委托贷款将保证铸管新疆建设进度及投产后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铸管新疆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本公司对铸管新疆的持股比例为67%,新疆金特对铸管新疆的持股比例为33%,新疆金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特已向本公司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公司对铸管新疆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委托贷款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五、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4亿元,全部是为控股子公司铸管新疆提供的委托贷款。公司对外提供的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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