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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

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
基金主代码1647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8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1年9月22日
赎回起始日2011年9月2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1年9月22日

注: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将于2011年9月22日开通,业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以及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投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苏黎世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对于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本基金的主要交易市场发生变化、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前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0.8%,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场内场外申购适用相同费率。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申购费率
M<1,000,0000.80%
1,000,000≤M<5,000,0000.50%
5,000,000≤M<10,000,0000.30%
10,000,000≤M每笔1000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5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5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固定为0.5%。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1年0.50%
1年≤N<2年0.30%
2年≤N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金额。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投申购费率为准。

6、定投的实际扣款日为定投的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2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3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业务。

6.1.2 场外代销机构

1)办理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东方证券、爱建证券、财富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东北证券、方正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光大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广州证券、华福证券、华宝证券、华安证券、华龙证券、恒泰证券、宏源证券、江海证券、齐鲁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上海证券、万联证券、信达证券、西南证券、厦门证券、中原证券、浙商证券、民族证券、天相投顾、中信证券、日信证券、国都证券、国元证券、瑞银证券、世纪证券、中航证券、中山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招商证券、山西证券、金元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德邦证券、国信证券、湘财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平安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投证券、恒泰长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

2)办理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定投的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定投起点
农业银行300
建设银行200
中国银行100
招商银行300
交通银行100
浦发银行300
上海银行300
民生银行300
广发银行200
宁波银行100
平安银行100
杭州银行100
上海农商行100
爱建证券200
安信证券300
长江证券300
德邦证券300
第一创业证券100
东北证券100
东方证券200
东吴证券100
华福证券200
广发证券200
广州证券200
国联证券500
国泰君安证券100

国信证券500
海通证券200
恒泰证券300
华安证券100
华宝证券100
华龙证券100
华泰联合证券100
华泰证券100
江海证券100
平安证券100
齐鲁证券500
日信证券100
申银万国证券500
万联证券200
西南证券100
厦门证券200
湘财证券100
天相投顾100
信达证券100
兴业证券200
银河证券100
招商证券100
浙商证券300
中投证券100
中信建投证券100
中信金通证券200
中信证券100
中原证券100
世纪证券200
瑞银证券100000
中山证券100
恒泰长财证券100
中国农业银行300
中国银行100

6.2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对每个开放日(T-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进行披露。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与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0日

关于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

证券投资基金(LOF)参加部分银行

代销机构定投基金、电子渠道

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1年9月22日起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代码:164701)参加上述机构开展的定投基金、电子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一、 费率优惠内容

代销机构定投申购费率折扣电子渠道申购费率折扣
中国工商银行未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均8折
中国农业银行8折8折
中国银行8折8折
中国建设银行8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均7折
交通银行8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8折
杭州银行8折6折
上海农商行网上4折,柜面8折6折

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定投或电子渠道申购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 定投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以上销售机构约定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期定投最低扣款金额(含定投申购费):

代销机构每期定投申购最低扣款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300元
中国银行100元
中国建设银行200元
交通银行100元
杭州银行100元
上海农商行100元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事务,具体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除上述代销机构外,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QDII-LOF-FOF)基金参与券商等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机构名称网址客服热线
中国工商银行www.icbc.com.cn95588
中国银行www.boc.cn95566
中国农业银行www.abchina.com95599
中国建设银行www.ccb.com95533
交通银行www.bankcomm.com95559
杭州银行www.hzbank.com.cn0571-96523 400-8888-508
上海农商行www.srcb.com021-962999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99fund.com400-888-9918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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