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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欣龙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11-026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1年9月19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工业开发区工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开铸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08人,代表股份 74,294,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4%。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2,271,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02人,代表股份22,022,6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 见证律师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27,763,66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93.79%;反对212,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0.72%;弃权1,6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7,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5.50%。 对本提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2,444,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51%;反对1,83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48%;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建平、周美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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