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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1-049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盟对中国瓷砖产品反倾销终裁结果的公告 2011-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1日刊登了《关于欧盟对中国瓷砖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3,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披露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6月19日立案发起对中国瓷砖的反倾销调查,包括公司在内的全国1485家瓷砖企业属于调查之列,整个调查程序会在立案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初步裁定,并于立案之日起15个月内做出最终裁定。 2011年3月23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欧盟对中国瓷砖产品反倾销初步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6,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欧盟对中国瓷砖产品反倾销初步裁定结果,欧盟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产品征收一定的反倾销税,税率分为三类:1)被抽样并得到个案处理的6家企业,其税率分别为36.6%、35.5%、26.2%;2)合作但未被抽样的112家企业税率为32.3%;3)其他企业普遍税率为73%。公司属于"合作但未被抽样的企业",从2011年3月17日起至欧盟委员会发布反倾销最终裁定结果期间,公司出口到欧盟的涉案税则号瓷砖产品均按32.3%的临时税率被征收反倾销税,税款由欧盟当地进口商缴纳。 近日公司获悉,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9月15日发布了对中国瓷砖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件的终裁裁定,欧盟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瓷砖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共5类,分别为:26.3%、29.3%、36.5%、30.6%、69.7%),公司适用30.6%的税率,上述税率自终裁生效之日起执行五年。 2010年度,公司出口欧盟的瓷砖产品销售额为人民币2,256万元,占当年出口总收入的12%,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 此次反倾销受影响较大的是仿古砖及釉面砖产品,公司出口欧盟的产品主要以抛光砖为主,受到的影响较小,同时公司自2010年四季度起,已逐步调整出口到欧盟地区的产品结构,加强品牌推广,以提高和欧盟当地厂商的竞争力,而对于与欧盟厂商相比竞争力较弱的产品则逐步移转到非欧盟地区。 按上述终裁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后,公司预计2011年度出口到欧盟地区的销售额会下降约40%,但因出口欧盟的销售额占比较小,预计对公司总体销售额及利润的影响较小。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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