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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大股东持股抵债 华纺股份二股东上位 2011-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向 南
证券时报记者 向南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被划转给了16家债权人,华纺股份(600448)二股东将“上位”为大股东。不过,新的大股东表示,并无改变公司经营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计划。 华纺股份今日公告,9月19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1年9月15日作出裁定,根据这一裁定,华诚投资破产管理人已通过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华诚投资持有的华纺股份7898.57万股股份,以非交易划转方式过户给了相关债权人,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在此情况下,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大股东。滨印集团表示,无改变公司经营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计划。 本次减持前,华诚投资持有华纺股份8474.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减持后,华诚投资还持有575.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分得华诚投资所持股权的有16家机构。 其中华纺股份原第二大股东滨印集团分得145.89万股,加上原有持股,其持股总量达到6613.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分得2414.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滨印集团主要从事纺织、印染、服装、装饰品加工销售等业务。滨印集团在权益报告书中表示,滨印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滨印集团未来12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也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滨印集团表示,本次股权变动后,滨印集团除了通过股东大会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外,不会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不产生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滨印集团的控股股东滨州市国资委持有滨化股份(601678)7.5%的股份,持有渤海活塞(600960)49.67%的股份。由于滨印集团在华纺股份中持股较大,市场一度传出滨化股份有借壳计划,不过滨化股份最终选择了首次公开募股(IPO)。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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