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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4TitlePh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1-09-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2,847,9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9月2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公司以流通股135,329,186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成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0.93股。在转增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的原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2006年8月18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9月12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2、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机构的独立性;

3、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以及避免同业竞争。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9月22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42,847,9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42,847,96442,847,96499.96%17.38%17.38%42,847,964

注:限售股份总数为42,867,008股,无限售股份总数203,675,007股,公司总股本246,542,015股。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42,847,96417.38%-42,847,9640.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19,0440.01%19,0440.01%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42,867,00817.39% 19,0440.0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203,675,00782.61% 203,675,00782.6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03,675,00782.61% 203,675,00782.61%
三、股份总数246,542,015100.00% 246,542,015100.00%

2、有限售条件股份情况说明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限售到期日
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42,847,9642011年9月11日
未规范账户19,04419,044视账户规范情况定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42,847,96417.38%42,847,96417.38%未发生变化
 合计42,847,96417.38%42,847,96417.38%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07年10月12日14,233,1915.77%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为本公司解除股份限售出具了如下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易食股份股东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易食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所做出的有关承诺,同时严格恪守重大资产重组时关于保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机构独立性的承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以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其所提出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做的有关承诺,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本保荐机构同意易食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未有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的计划。

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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