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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09-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烽火通信

  股票代码:60049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邮政编码:430074

  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在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审核无异议以及核准豁免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义务后方可实施。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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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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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结构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武汉邮科院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超过5%的股份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况外,武汉邮科院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股权划转的目的和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划转股权的目的

  本次股权划转系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烽火科技作为武汉邮科院全资下属子公司,通过本次受让烽火通信股权,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内部调整,优化主业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后续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烽火通信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烽火通信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武汉邮科院直接持有烽火通信合计243,818,881股股份,占烽火通信总股本的55.12%,烽火通信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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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1年9月19日,武汉邮科院与烽火科技签署《划转协议书》,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三、本次股权划转的主要内容

  武汉邮科院以所持烽火通信243,818,881股股份无偿划转至烽火科技持有,该等股份共计占烽火通信总股本的55.12%。本次收购完成后,受让人将直接持有烽火通信前述股份。

  四、本次拟划转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附加特殊条件

  本次股权划转前,武汉邮科院持有烽火通信243,818,881股股份,占烽火通信总股本的55.12%。

  本次拟划转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及附加特殊条件。

  五、本次股权划转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及《划转协议书》的约定以外,本次收购不存在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或其他安排。

  六、本次股权划转需报送批准的部门

  本次股权划转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有关报批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烽火科技持有的烽火通信股权比例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受让人烽火科技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本次股权划转在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烽火科技因本次股权划转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

  七、本次股权划转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烽火科技将持有烽火通信55.12%的股份,成为烽火通信的控股股东;武汉邮科院持有烽火科技100%的股权,武汉邮科院对烽火通信的实际控制地位未变。

  八、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受让意图等情况的合理调查和了解

  本次股权划转的划入方烽火科技成立于2011年9月6日。经武汉天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意[2011]验字(09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9月1日,武汉邮科院以货币形式对烽火科技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烽火科技现持有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9月6日核发的注册号为4201000002763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法定代表人为童国华,注册资本为100,000,000元,实收资本为100,000,000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通信、电子信息、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电力新能源、电池、电源、电缆、特种线缆、自动化技术及产品、安全智能系统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销售、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劳务派遣;对企业项目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通过本次受让烽火通信股权,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内部调整,优化主业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

  九、划出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划出方武汉邮科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受让人及其控股股东前六个月内买卖被收购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1、 受让人及其控股股东前六个月内买卖烽火通信挂牌交易股票的情况

  受让人烽火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武汉邮科院在受让人作出关于本次收购的董事会决议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烽火通信挂牌交易股票的行为。

  2、 受让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烽火通信挂牌交易股票的情况

  受让人烽火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武汉邮科院的负责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在受让人作出关于本次收购的董事会决议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烽火通信挂牌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武汉邮科院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院及本院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签章)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武汉邮科院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武汉邮科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武汉邮科院关于同意本次收购的决定。

  四、烽火科技关于本次收购的董事会决议。

  五、武汉邮科院与烽火科技签署的《划转协议书》。

  六、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烽火通信董事会办公室、武汉邮科院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报告书《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邮科院、本院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国务院国资委所属的国有企业,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持有烽火通信国有法人股243,818,881股,占烽火通信总股本的55.12%
烽火通信、上市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600498
烽火科技、受让人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由武汉邮科院100%持股
本次股权划转武汉邮科院将其直接持有的烽火通信243,818,881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烽火科技的行为
本次收购受让人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武汉邮科院持有的烽火通信243,818,881股股份的行为,划转完成后,受让人直接持有烽火通信243,818,881股股份,武汉邮科院通过受让人间接持有烽火通信243,818,881股股份
《划转协议书》武汉邮科院与烽火科技于2011年9月19日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注册地址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注册资本1,133,244,000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25283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国有企业,国有经济
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税务登记证号码鄂国地税武字420101581816138
主要出资人名称国务院国资委(100%)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联系电话027-87694019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童国华中国武汉市院长、书记
鲁国庆中国武汉市副院长
吕卫平中国武汉市副院长
徐 杰中国武汉市副院长
余少华中国武汉市副院长
向 军中国武汉市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夏存海中国武汉市总会计师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及股票代码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81)74,000,00046.25

  

  

  

  

  

  

  

  

  

  

  

  

  

  

  

  

  

  

  

  

  

  

  

划出方武汉邮科院
划入方烽火科技
转让股份数量243,818,881股
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转让股份占烽火通信总股本的比例55.12%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武汉市
股票简称烽火通信股票代码6004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243,818,881股 持股比例: 55.1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243,818,881股 变动比例: -55.12%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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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基 金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