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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4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9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9月20日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新华先生主持,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对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电子实业”)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19,280.20万元,其中12,600万元作为新海电子实业新增注册资本,其余6,68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用于认购新海电子实业增资的资产包括:自有货币资金3,100万元,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作价16,180.2万元。本次增资后,新海电子实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3,6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9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专项活动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9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专项活动公告》。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 年9月21日刊登的《新海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一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董事会将于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一项议案。此次表决将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 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9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5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原慈溪市杭州湾经济开发区已升级为宁波杭州湾新区(以下简称“杭州湾新区”),不再属于慈溪市行政管辖,为宁波市政府派出机构,独立行使相关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公司虽然在杭州湾新区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电子实业”),但位于杭州湾的土地、房产等资产仍在公司名下。为了理顺公司位于杭州湾新区的土地、房产的资产产权关系和当地政府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关系,公司拟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新海电子实业进行增资,把公司位于杭州湾新区的土地、房产等资产置于新海电子实业名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电子实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位于杭州湾新区的房产等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货币资金对新海电子实业进行增资, 增资总额为19,280.20万元,其中12,600万元作为新海电子实业新增注册资本,其余6,68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用于认购新海电子实业增资的资产包括:自有货币资金3,100万元,房产等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作价16,180.2万元。本次增资后,新海电子实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3,6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01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预案》。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增资事宜。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南侧 3、法定代表人:朱州听 4、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18000009556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元件、打火机、点火枪、电器配件、塑料制品制造;打火机、点火枪、塑料制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7、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审[2011]3225号),截止2010年12月31日,新海电子实业实现营业收入1,081.07万元,实现净利润-34.34万元,资产总额为978.68万元,净资产为965.66万元。 截止201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新海电子实业实现营业收入488.62万元,实现净利润-3.32万元,资产总额为971.18万元,净资产为958.76万元。 8、本次增资前后新海电子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增资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认缴增资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201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出资涉及的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1〕365号)。上述资产合计账面价值为135,614,074.25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161,801,967.45元人民币,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评估情况
(2)房屋及建筑物评估情况
(3)其他
2、前述房产、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合计16,180.2万元,均用于对新海电子实业进行增资,公司同时再对新海电子实业以自有资金增资3,100万元,共计增资19,280.20万元,其中12,600万元作为新海电子实业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6,68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后,新海电子实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3,600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金变更为6,680.2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新海电子实业进行增资,有利于理顺公司资产产权关系,亦有利于理顺当地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理关系。 本次增资对合并报表当期利润无影响。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增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6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专项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活动的议案》。 为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于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4日对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内控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填写了《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 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二、整改计划及落实 1、鉴于自查中发现公司虽已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但已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故尚需完善系统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2011年9月15日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鉴于自查中发现公司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于2011年10月31日前与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该协议,整改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宁薇女士担任,董事会授权其办理并对外签署相关协议。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7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3:00。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30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9月30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情请见2011年9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新海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1年10月8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1年10月8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通讯联系: 会议联系人:孙宁薇 高伟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三环东路239号 邮编:315300 联系电话:0574-63029608 传真:0574-63029192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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