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9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011-09-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
基金主代码700001
基金交易代码700001(前端)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1年 9 月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1】111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1年8月15日

至2011年9月1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1年9月2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52,22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3,197,219,239.9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936,007.43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3,197,219,239.94
利息结转的份额936,007.43
合计3,198,155,247.37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49,999,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1.5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基金管理人于9月15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50,000,000.00元人民币,认购费1,000元人民币。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3,703,705.5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1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1年9 月20日

注: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1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基 金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