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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4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14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0日上午9: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为:高利民先生、黄立新先生、宋祖英女士、葛骏敏先生、孟宏亮先生、独立董事沈福荣先生、王玉萍女士、张旭先生、邵毅平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编制的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一整套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能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财务预算、生产计划、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人事管理、内部审计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将刊登在2011年9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将刊登在2011年9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办券商的议案》

  具体内容为:公司于2008年1月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当时与深交所签订的《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协议书》约定:公司承诺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协议于公司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券商的,视为公司同意深交所在作出公司股票依法终止上市决定时,即代其指定临时主办券商,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的有关要求,公司的章程已经增加规定了"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的内容。

  公司董事会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为规范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2011年8月23日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将刊登在2011年9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新觉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再担任任何职务。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卫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以及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黄卫书先生辞去副董事长、董事等职务后经董事长提名聘为公司高级顾问。

  公司股东董事长高利民先生推荐高王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谢伟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以上人选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简历见附件1)

  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黄立新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2)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对公司经理层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聘任高王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黄立新先生总经理职务。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届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1年10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将刊登于2011年9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0日

  简历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王伟,男,1981年1月出生,学历本科。2006年9月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先后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格迈佳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高王伟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高利民的儿子,持有公司股份1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87%,高王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伟理,男,1984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2005年起就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跨国公司集团审计、大型国企和民企海外上市融资审计、并购审计,中外合资企业年度审计等工作。2010年加入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资产管理部经理,负责项目调研、投前和投后风险管控、投后资产管理、项目公司运作及项目退出等工作。谢伟理与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简历2、公司副董事长简历

  黄立新,男,1966年10月出生,浙江省海宁人,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海宁市公安局工作,2001年5月至今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立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15%,黄立新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5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9月20日在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大会召集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9日 下午13:30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增补高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增补谢伟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注:议案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董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需选举的董事数"×"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在议案一中,累积投票的总票数以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倍为限,超过的为无效票。

  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董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的分开投给部分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1年10月14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股票账户卡。

  2、登记地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1年10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潘晓婵

  3、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0573-87989196 0573-87989889(传真)

  4、邮政编码:314419

  5、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六路1号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股东登记表(附件二)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选举高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

  2)选举谢伟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

  注:1、对上述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如欲上述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利得(股票代码:00220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日期: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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