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1-02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9月13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商业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 3、发行目的: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商业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有效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由于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相对银行贷款利率较低,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4、发行期限:三年。 5、发行方式:非公开方式发行。 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公开发行。 7、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8、发行对象:面向有限范围的投资者群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1、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全权决定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文件、发行协议、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1 年10 月12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1-02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9月13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商业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9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1-02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1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2010 年5月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完成,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3,08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14.4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685.00 万元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29.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626562_A01 号)验证确认。 截至201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68,986.80万元,201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81.95万元,当前余额4,176.70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在建设银行株洲分行田心支行、中国银行株洲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和光大银行株洲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0年5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将投入到兆瓦级风电叶片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 17,500万元以出资方式投资到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南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年产600 套兆瓦级风电叶片产能建设工作(详见公司临2010-028 号《关于部分变更兆瓦级风电叶片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为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将在工商银行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开设的“兆瓦级风电叶片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为天津南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株洲分行田心支行开立的账户。2010年8月13日,天津南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建设银行株洲分行田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参见“附表一、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到6月,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照预订的时间进度进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效益,高分子减振降噪弹性元件产品扩能项目、高性能特种电磁线提质扩能项目、兆瓦级风电叶片产业化项目和建筑工程抗震减隔振(震)产品产业化项目分别实现净利润3,482.24万元、1,764.13万元、11.50万元和234.80万元。兆瓦级风电叶片产业化项目经济效益低于预计效益,主要系“风电叶片行业竞争持续加剧,产品价格下跌”所致。具体情况参见“附表二、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拟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26562_A05号),截至2010年4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为45,106.6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106.63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同意,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1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2010年5月28日,公司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11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2010年11月19日至2011年5月19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1 年5月6日将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 201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除此之外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认可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同意,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召开第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决定将原投资于高性能特种电磁线提质扩能项目募集资金中的4,900万元变更投资到高分子减振降噪弹性元件产品扩能项目,变更前后的投资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同意,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部分变更兆瓦级风电叶片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鉴于中国陆上风电资源的开发在未来数年仍将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同时也为解决未来沿海以及超大型叶片的运输问题,为充分利用地缘及资源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召开第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兆瓦级风电叶片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决定将投入到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7,500万元以出资方式投资到拟成立的天津南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年产600套兆瓦级风电叶片产能建设工作。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1日 附表一、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附表二、公司201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83,714.4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9.40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1-02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2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6日 ●会议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时间:2011年10月12日上午9时 2、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 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前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股东出席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株洲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1年10月10日)。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置备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置备于本公司规划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规划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 联系部门: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证券部 邮编:412007 联系人:胡志强 羿娅忻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传 真:0731-22837888 (二)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1日 附件: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1年10月12日召开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