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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9月22日 2011-09-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2日q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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