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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11-04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9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011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由子公司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塔牌混凝土”)以可转债募集资金与惠州市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设立子公司——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兴建一条年产120万米的PHC管桩生产线及配套水泥砖生产线。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投资总额为7000万元,其中,塔牌混凝土股权比例为55%(使用募集资金3850万元)、惠州市润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5%。 根据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并经与当地政府及合作方惠州市润达投资有限公司沟通,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由2000万元增加至5100万元。增资完成后,塔牌混凝土和惠州市润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55%、45%),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也保持7000万元不变,塔牌混凝土对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的实际投入也保持3850万元不变,其中2805万元计入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1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9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9日(周三)上午9:00~11:00。 (四)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3日(周四)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0月13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漳州塔牌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11年10月18日【下午15:00-17:00】 2011年10月19日【上午8:00-9:0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塔牌集团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邮 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曾文忠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 真:0753-7887233 邮 编:514100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五、备查文件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持 股 数: _______________ 股 东帐 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 托权 限: _______________ 委 托日 期:_______________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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