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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1-028TitlePh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有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1-09-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本公司申请上市阶段,为避免中冶恒通冷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恒通")与本公司产生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在本公司A股招股书中承诺,自本公司完成境内股票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转让所持中冶恒通股权等方式将其处置。

  经询中冶集团,有关中冶恒通处置承诺履行的相关情况如下:

  1、中冶恒通的主要产品为镀锌板、镀铝锌硅板及彩涂板等工业产品,该部分业务与中国中冶不存在同业竞争。此外,中冶恒通经营范围中还包括部分自用和受托非标准零部件的加工,但规模较小且其客户和地域与中国中冶装备制造业务的客户和地域没有重叠,也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2、自中国中冶上市以来,中冶集团在确保中冶恒通没有从事或参与中国中冶竞争性业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中冶恒通处置工作。2010年8月,中冶集团与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就中冶恒通资产重组事项签署了《合作协议》和《经营托管协议》,并自2010年10月1日起将中冶恒通交由港中旅托管。2010年12月,港中旅提出不再对中冶恒通进行托管并退回中冶集团,中冶恒通于2010年12月28日起全面停产。

  3、尽管由于客观原因中冶集团尚未完成中冶恒通的股权转让,但从2010年底开始,中冶恒通已全面停产,与中国中冶之间已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4、目前,中冶集团正在抓紧对中冶恒通的资产处置,资产处置中形成的损失不会对中国中冶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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