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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1-3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于201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下议案,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合浦能鑫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2011-35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北海高岭收购能鑫矿业100%股权的交易总金额为11,178.39万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2.17%,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内。但鉴于本次交易为收购矿权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有较大影响。公司本着科学、透明、规范的决策原则,积极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广大股东的表决权,特申请将本次收购矿权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因此,公司将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36号)。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1-36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15:00至2011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86号广州市总统大酒店A 座十四楼总裁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合浦能鑫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详见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34号)和《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35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登记时间: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56-58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投票时间:2011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尉、江宝莹

  联系电话:020-83799848 传真:020-83794902

  电子邮箱:ir000861@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56-58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100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1-37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

  获得“2011年中央矿产资源节约

  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资金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资金预算的通知》(北财建【2011】29号)。

  根据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11】183号)精神,将2011年中央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资金预算1,000万元下达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专项用于高岭土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公司将严格按照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0】162号)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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