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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1-059TitlePh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8日召开,会议决定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1年9月9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11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15:00至2011年9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公司与北京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八)《向全资子公司提供5亿元担保额度》。

(九)《向全资子公司提供4亿元新增担保额度》。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1年9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9月23日9∶00—11∶00和14∶00—16∶00;

(三)来信邮寄及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26号证券部。

邮 编:102200(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50投票简称:康得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2.01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图所示:

议案

序号

议 案 内 容委托价格
总议案对所有议案同一表决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2.02
2.3发行数量2.03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4
2.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2.05
2.6限售期2.06

2.7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2.07
2.8上市地点2.08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2.09
2.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2.10
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6.00
议案7公司与北京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7.00
议案8向全资子公司提供5亿元担保额度8.00
议案9向全资子公司提供4亿元新增担保额度9.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9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9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9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15:00至9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金大鸣  王 山

电 话:010-89710777 传 真:010-80107261-6218

电子邮件:kdx@kangdexin.com

特此通知。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指示如下:

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数量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2.6限售期   
2.7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与北京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5亿元担保额度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4亿元新增担保额度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 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 中划“×”, 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证件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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