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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11-2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9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证券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辛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6,108,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8%。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张荣富、吴小青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1年8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66,108,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惠州仲恺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1年9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66,108,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荣富 吴小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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