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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9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1年9月1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李叶双、潘泽富因工作出差,分别授权董事郭双庚、李晨光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以外的其他资金支出仍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YILING LTD增资30 万美元。增资后,YILING LTD注册资本将由5万美元增加至35万美元。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和《公司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1-00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9月21日下午15: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1年9月1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秀强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以外的其他资金支出仍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整改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和整改计划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治理的现状,整改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1-01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1年9月21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为了降低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减少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具体内容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募投项目中除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项以外的资金支出仍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 2、财务部建立专项明细账,按月汇总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各募投项目资金支出合计数,次月10日前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出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支付; 3、在未来募集资金使用时,通过建立相应内控制度,严格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各个环节,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为便于第三方监管,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专户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事宜纳入监管范畴。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分别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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