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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1-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详见2011年9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截至目前,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子")的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自此,本公司持有华东电子100%股权,华东电子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工商变更情况 烟台市莱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东电子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13200010827),变更后本公司持有神华东电子100%股权,华东电子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向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的 12,510,668股人民币普通股尚未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目前上述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皖通科技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皖通科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已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皖通科技向交易对方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的12,510,668股人民币普通股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手续,皖通科技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东华软件本次交易将实施完毕。 (二)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9月22日出具了《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皖通科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上述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已经过户至皖通科技名下,皖通科技已依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上述行为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完成过户后,皖通科技应当就本次发行股份新增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皖通科技及发行对象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皖通科技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发行人皖通科技及发行对象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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