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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1-03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与全体董事进行了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代表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审慎核查后认为:除存在上述需要整改的问题外,达实智能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进行了落实,本保荐机构对《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无异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及《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2011年9月2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1-03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要求,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通知》后附的自查情况表,对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内控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活动的组织情况 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照《通知》后的自查情况表,进行了细致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和整改计划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核。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审计委员会未做到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2、公司未在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三、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整改责任人 1、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整改措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将会议纪要进行整理,尽快发送给各位董事。如本季度内公司近期将召开现场会议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则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汇报,如近期未有召开会议的计划,则通过通讯或者电话会议的方式进行汇报。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2、公司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整改措施:公司已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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