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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4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江山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情况》 《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及整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关于组建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按照《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办法,公司董事会新增两个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担任,委员分别为:董事长刘江山先生、董事俞菊美女士和独立董事董尚雯女士。 提名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蒋殿春先生担任,委员分别为:刘江山先生、董事俞菊美女士和独立董事董尚雯女士。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龙星化工内部审计制度》。会议明确了内部审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任免。 根据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边同乐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董事会认为边同乐先生(个人简介附后)是会计专业人士,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希望其勤勉尽职,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2011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主要内容为: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总量为3.5~4.5 亿元人民币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过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前建成投产,流动资金缺口显现。同时,白炭黑项目的实施也使得公司资金压力增加。公司董事会预测信贷收紧的政策短期内不会改变,为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正常发展,需要增加2011年银行综合授信融资总量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了〈关于增加《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增加第三章,第四节。内容如下: “ 第四节 终止上市 第三十四条: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原章程从第三十四条开始,条码顺延增加。 附件: 个人简介 边同乐先生,出生于1964年4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年-1999年就职于甘肃天水海林轴承厂,历任财务部会计、副主任;2000年-2010年先后就职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员(评估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审计经理、高级经理、部门经理等职务,期间三年被聘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兼职检查员。2011年2月就职于本公司。 边同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公告编号:2011-04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09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侯贺钢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9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收回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81,645,820.8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从未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并且公司承诺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同意该议案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取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截止2011年09月07日,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合计98,362,320.79元。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将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共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该议案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编号:2011-04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0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81,645,820.87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节余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11〕1-124号)《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鉴证报告》,现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2010 年7 月6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8,708,700.00元。 2、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户”),并由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同上述三家银行签署《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2011年9月7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3,149,718.58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1年04月19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结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先期已完工程节余募集资金36,858,423.08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11年09月21日,上述款项计:36,858,423.08 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1年9月7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成,募投项目投资节余金额81,645,820.87元,其中5,220,576.56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募投项目付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公司近年来创新、研发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新的炭黑生产线融入了公司独到的专有技术,使得试车费用大幅降低; 2、公司对项目管理高度重视,从项目的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等环节严格把关,采用严格的招投标程序,目标责任层层落实,节约了工程的投资成本。 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8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须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2011年09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81,645,820.8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获得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将81,645,820.87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81,645,820.8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该议案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龙星化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由龙星化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次龙星化工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保荐人对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公司承诺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特此公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0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取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星化工”)第二届董事会201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质保金及未付尾款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0 年7 月6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8,708,700.00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承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一)投资20,090 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1 条年产4 万吨硬质新 工艺炭黑生产线和1 条年产4 万吨软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二)投资4,855 万元建设6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后变更为建设15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三)投资25,057 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2 条年产4 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四)投资5,993 万元建设15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全部建成投产,截止至2011年09月07日,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合计98,362,320.79元。按照工程尾款支付进度和质保金支付期限,到2012年六月底,闲置质保金尾款将超过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www.cninfo.com.cn)。 三、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已经没有借用募集资金款项的情形。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而不会影响专用账户余款按期支付项目尾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使用期限自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龙星化工将闲置工程尾款和质保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由龙星化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保荐人对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截止2011年09月07日,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合计98,362,320.79元。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将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共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用于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能够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承诺 在上述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暂时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前的12 个月中,公司没有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也将不会进行上述风险投资活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以实物和货币出资300万元,在河北省沙河市设立沙河龙星辅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沙河市龙星辅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北省沙河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塑编、仓储、服务 上述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出资情况 公司以现金和实物方式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货币出资大于注册资本的30%。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目的:为了突出主业,提高主营业务的资产质量并配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公司拟将包装袋制作车间、储运车间、后勤部门等与生产经营关系松散的部门与主体剥离。 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独立经营的子公司除继续为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外,也将服务于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企业,在提高母公司主营业务资产质量的同时能够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生产需求。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预测,因本次对外投资规模小,而且投资风险可以控制,所以对上市公司主体的影响很小。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9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1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9:30分 2、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1年10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201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2、《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提取闲置质保金尾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上述第议案已由2011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1年10月11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10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浩 李淑敏 联系电话:0319-8869535 传真:0319-8869260 联系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541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09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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