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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1-04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11-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9月26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接到大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直接持有龙建股份30,940,0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5.76%)的函件,称在建设集团协议无偿受让龙建股份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8,039,691股国有股权的审核过程中,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建设集团向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建设集团是龙建股份的大股东,经营范围是对权属企业进行投资、资本运作管理。三大主业版块分别为房屋建筑、结构安装、公路桥梁施工,其中公路桥梁施工是控股子公司龙建股份的主营业务。建设集团的子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的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开发,在经营范围中还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与龙建股份存在着潜在的同业竞争,为避免未来与龙建股份可能产生的业务竞争,支持龙建股份做强做大主业,建设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充分尊重龙建股份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证不侵害龙建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中,明确将龙建股份作为建设集团今后运作及整合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唯一平台。 二、本公司将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权属企业与龙建股份之间发生任何违反上市公司规则及市场原则的不公平竞争。 三、本公司将敦促建工集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与龙建股份协调沟通,研究制定避免与龙建股份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方案,方案可以采用重组整合、资质转让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并在未来五年内,解决建工集团与上市公司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四、在上述潜在同业竞争未完全解决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龙建股份控制关系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持有权益达51%以上的子公司与龙建股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若有任何与龙建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将此商业机会让与龙建股份。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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