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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103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6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本次会议实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共九人,收到董事有效表决九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落实内控规则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都已有效落实,不存在未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相关规则情形。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一整套有关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涵盖了财务、内部审计、生产、采购、销售、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管理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相关制度也得到了有效落实。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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