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9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1-10TitlePh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1-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11名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CP11号)的批准文件,公司在2011年4月1日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1北大荒CP03)人民币8亿元,于2011年9月28日到期。鉴于公司目前经济运行及资金使用的情况,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协商,拟向其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4亿元,用于偿还上述到期的短期融资券。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在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且所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前提下,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事宜: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单笔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值10%的上述事项应报股东大会批准"的规定,公司此项人民币4亿元贷款的额度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决定权限,且此项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急需,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农垦支行贷款人民币4亿元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专 题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专 版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人 物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