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1-060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2011-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2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已于2011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深交所、巨潮网站刊登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结合投票审议,其中网络投票中的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中的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下午3∶00至2011年9月2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53名,共持有公司股份160,633,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0%。 1、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10人,持有公司股份155,793,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 2、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43人,持有公司股份4,839,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第1-6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即可。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0,600,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逐个表决审议;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3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5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7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公司与北京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8、审议《向全资子公司提供5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9、审议《向全资子公司提供4亿元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0,585,94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6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