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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69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 部分质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质押情况 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林业”)为自然人傅幼东向郭玉军和蒋雪勤两位自然人借款提供担保,将其所持的391.2万股、400万股本公司股份分别质押给郭玉军和蒋雪勤。质押双方分别于2011年5月27日、6月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为一个月(详见公司2011年6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1-037】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 因傅幼东到期未按时偿还借款,郭玉军和蒋雪勤分别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市中院立案后就上述两个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山田林业将已质押的中福实业391.2万股、400万股股份分别更名至郭玉军和蒋雪勤名下,上述股票更名后郭玉军和蒋雪勤与傅幼东、山田林业就上述两个案件再无任何纠葛,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郭玉军和蒋雪勤各自负担。截至2011年9月26日山田林业持有的中福实业391.2万股、400万股股份已分别更名至郭玉军和蒋雪勤名下。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事调解书(2011)苏中民初字第0027号; 2、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事调解书(2011)苏中民初字第0028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68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收到股东许志红先生(2007年-2008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一致行动人)通知,许志红先生自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9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 6,610,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减持后许志红仍持有公司18,449,1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许志红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在减持期间任意30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股份数量未超过1%。 2、许志红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减持价格未违反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许志红先生减持的相关通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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