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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6日上午在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亚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的议案》。 公司决定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聘请其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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