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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1-022TitlePh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伦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9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革新、高冬、赵力宾,独立董事罗孝银、刘洪、张强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通知》的文件要求,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认真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形成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及整改计划》。

  检查发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于2011年12月31日前经董事会审议后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于公司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整改负责人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熊鹰先生担任。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科伦药业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目前尚未与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原因系因本保荐机构关于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的业务资格正在申请之中,待本保荐机构的资格审批获批后,将及时与科伦药业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及整改计划》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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