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1-028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27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1年9月20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照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编制完成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并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未落实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情形,制定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整改计划》。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整改计划》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证监局《关于在河南辖区新上市公司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自查事项逐一进行了认真地检查,编制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3、《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治理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协助公司董事会工作。 两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刘力、于增彪、李宗樵 主任委员:刘力 主要职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李宗樵、贾立山、李社钊、韩光武、王立才 主任委员:李宗樵 主要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该制度内容详见2011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该制度内容详见2011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该制度内容详见2011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公司对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以下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1)"第三章 股份"之"第三节 股份转让"中增加以下条款: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2)"第五章 董事会"之"第二节 董事会"之"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以下条款: "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负责人。" (3)"第五章 董事会"之"第二节 董事会"中增加以下条款: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一)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三)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提出董事、总经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的提出建议; 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 3、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五)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