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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1-09-03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1-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邱醒亚先生、其他股东金宇星先生、柳敏先生追加股份质押的通知:根据3月13日邱醒亚先生、金宇星先生、柳敏先生与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邱醒亚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金宇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锁定股)2,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7%)、柳敏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45%)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前述股权质押已按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9月26日。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2011年5月13日本公司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1,170万股增加至22,340万股。截止本公告日邱醒亚先生持有本公司57,356,1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5.67%;金宇星先生持有本公司18,421,7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25%;柳敏先生持有本公司9,716,6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35%。 除上述股权质押外,2011年3月15日邱醒亚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85%)质押期限二十七个月、金宇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8%)质押期限二十四个月、柳敏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3.58%)质押期限二十四个月,分别质押给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登记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上述两次质押后,邱醒亚先生累计质押27,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金宇星先生累计质押12,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5%),柳敏先生累计质押9,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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