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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1-030TitlePh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者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9月27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胡成钢先生(受董事长张奇先生委托)。

  (六)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225,507,0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2%。

  (七)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房立棠律师、郭芳晋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莱州风电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225,507,0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房立棠律师 郭芳晋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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