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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1-03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1-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封江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了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平安证券决定授权王为丰先生于2011年9月23日起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林辉、王为丰,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7日 附件:王为丰简历 王为丰先生,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曾参与了07芜湖建投债等债券承销发行工作,参与或主持了中科电气(300035)、利源铝业(002501)、大北农(002385)、万福生科、同大海岛等首发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参与了*ST传媒(000504)的财务顾问工作,主持或参与了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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