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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9月26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9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及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增设和更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 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一个专项账户(账号:73010122000568700),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南支行设立一个专项账户(账号:773158091006),均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26818263108097001)注销。 (一)增设专项账户情况: 1、LED照明应用项目 户名: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号:73010122000568700 2、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户名: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南支行 账号:773158091006 (二)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1、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户名: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账号:826818263108097001 该议案中增设和更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另行公告。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9月26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9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治理的现状,整改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整改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76.90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1-02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11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拓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53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4,841.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9,575,158.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18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情况如下:(1)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826818263108097001,存放募集资金114,27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公司在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44201515200052509265,存放募集资金65,800,000元,用于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3)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41015900040012340,存放募集资金68,917,158.46元。该专户中53,281,000元仅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中15,636,158.46元为超募资金。(4)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73010122000529978,存放募集资金60,588,000元。该专户中30,588,000元仅用于营销服务相关配套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中30,000,000元为超募资金。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载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上述四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6,393.90万元,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如未发生重大的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按以上排列顺序进行投资。个别项目已作先期投资或将进行先期投资的,部分募集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用来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合计76.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资金总额为76.90万元。 四、会计师、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会计师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鹏所股专字[2011]0578号《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意见为:我们认为,奥拓电子编制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76.90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三)公司监事会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议,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76.90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奥拓电子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系为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及时、有效实施,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现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拟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奥拓电子已聘请会计师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同意奥拓电子以募集资金中的76.9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的自筹资金,但是,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奥拓电子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明确同意意见,经奥拓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1-02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机构。2010年,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且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决定聘用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1-02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已经2011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9:00-11:30、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军、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回执 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1年10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拓电子”(002587)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1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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